5、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。
6、企业、单位不得以解除、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内部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。企业、单位对内部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构成拒绝、逃避监督检查,伪造、销毁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,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罚。
7、鼓励企业、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药品、医疗器械安全问题内部化解机制,鼓励内部员工反映药品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问题,推动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。
《意见征求稿》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企业不法行为安全监管将更加严格,“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制度”的出现,打破了以往药品安全监管主要依赖药监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官方机构的传统模式,实现了药品安全监管由政府主导,向政府 企业内部 社会共同承担的全新监管体系转变,有效激发企业内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潜能。
医保局提出“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机制”强化社会监督作用
10月9日,国家医保局发布《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,《意见》提出,将建立社会监督员管理机制,强化社会监督作用,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,切实维护基金安全。
《意见》明确,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媒体代表、定点医药机构代表、有关领域专家学者、参保群众及其他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相关人士中选任。社会监督员应当学习了解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。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,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。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,提出完善医保政策、优化医保管理、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。
近年来,上市公司“不务正业”投入巨资炒股致亏的情况屡屡发生,这也导致了云南白药在内的多家公司宣布停止“炒股”。
2022年,生物医药行业露了下行的苗头;2023年,裁员潮开始;2024年,下行不但没有结束,还有了愈演愈烈的意思。